發佈時間: 2021/04/13 16:08:12
最近更新: 2025/11/24 10:26:23
【執業執照更新宣導_114年更新】(公會沒有承辦執照到期換照業務,只提供公會證明)--請各位會員依規定於【執照註明有效日期前】至<衛生局或五區衛生稽查股>辦理換照。詳見消息內容。【臺北市政府市民大平臺的訊息有誤,尚未更正-「公會沒有承辦換照業務」】
**公會沒有承辦理換照業務,只提供公會證明【臺北市政府市民大平臺的訊息有誤,尚未更正。】
今年度(114年)會費已繳納者,可自行上公會網站印列【公會證明】**
【執業執照更新宣導】
請各位會員積極完成120點繼續教育積分,且於執業執照應更新日期屆滿前6個月內更新換照。
( 依護理人員法第8條、第33條第1項及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7條、第13條第2項規定,醫事人員辦理執業執照更新,應於其執業執照應更新日期屆滿前6個月內申請換領執業執照。)
「換照相關問題Q&A 」
Q:未依規定辦理執業執照更新者,會有何處分?
A:未於期限內完成換照人員,衛生局依護理人員法第8條、第33條第1項及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7條、第13條第2項規定,將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之停業處分。
Q:請問護理人員執業執照可到哪裡換發?
A:換照作業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機構所在地所屬稽查科稽查股辦理。
申辦窗口:
臺北市政府聯合服務中心衛生局櫃檯(臨櫃申辦)
電話:02-27208889轉2533
地址:111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北區
Q:護理人員執業執照換發應準備哪些資料辦理?
A:填具申請書並檢具下列文件:
(1)填具申請書(委託者須檢附委託書及受託人身分證正本(正本驗畢後發還))。
(2)原領執業執照(遺失者附切結書)、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一份(正反面要印在同一張A4紙上)。
(3)所屬公會證明。->如下說明
(4)最近3個月內1吋正面脫帽半身證件照片1張。
(5)完成繼續教育積分證明或在效期內之專科護理師證書。
(6)執業執照補換發規費新臺幣300元整(可用悠遊卡支付)。
申請書及委託書可至衛生局網站下載填寫(網址:臺北市政府 - 市民服務大平臺 網址:https://service.gov.taipei/Case/ApplyWay/201903230025)連結或附檔文件下載。
| 衛生稽查科 | 電話 | 傳真 | 地址 |
|---|---|---|---|
| 衛生稽查科東區稽查股(行政區:松山、內湖、南港) | 02-27564648 | 02-27565371 | 105212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692號3樓之1 |
| 衛生稽查科南區稽查股(行政區:中正、萬華、文山) | 02-23223235 | 02-23911340 | 100056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8號4樓 |
| 衛生稽查科西區稽查股(行政區:中山、大同) | 02-25011019 | 02-25054044 | 104257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67號1樓 |
| 衛生稽查科北區稽查股(行政區:士林、北投) | 02-28813701 | 02-28837355 | 111013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2樓 |
| 衛生稽查科中區稽查股(行政區:大安、信義) | 02-27321601 | 02-27388516 | 106034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三段15號1樓 |
***會員當年度已繳會費者,可直接在本會網站列印【公會會員證明】:請登入本會網站→會員專區→點選「會員證明書列印」。
專業課程可利用自殺防治學會-珍愛生命數位學習網https://www.tsos.org.tw/p/elearning
全聯護訊或雲端學習課程http://www.nurse.org.tw
台灣護理學會數位學習網https://www.e-twna.org.tw/cltcms/unlogin-action.do